各部门、各单位:
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方便预算单位减少现金结算的需要,更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我校自2013年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大多数同志都能按照公务卡使用要求持有和使用公务卡,提高了持卡人的办事效率和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但到目前为止,学校仍有一部份同志没有办理公务卡,或是办卡后没有激活公务卡,或是没有到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然后进行报销,造成支付困难,导致公务卡不能在执行公务和结算中正常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避现金使用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现根要求:
一、强制执行公务卡结算。凡《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件2)内的支出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一次刷卡不能超过2万元)。自2018年6月1日起,财务处将停止一切非公务卡结算和转账结算的报销业务(财库〔2012〕303号中规定的除外)。
二、未办理公务卡的老师,请持个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建龙支行办理,激活公务卡后到学校财务处登记,激活且登记一周以后方可使用,若急需使用,需到财务处领取公务卡信息登记表格填写盖章并自行报送建行铜陵建龙支行登记,未登记的公务卡在报销时,会导致查询不到消费记录而无法将资金打入公务卡内。(凡使用公务卡,报销时刷卡资金未打到公务卡而打到工资卡的,均属未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或者填写公务卡报销单时,消费记录填写错误)。
三、已办理公务卡、未使用公务卡的老师,请激活公务卡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
四、财务处规定的报销时间内,均可办理公务卡信息登记。
五、与单位往来的其他款项结算,均采用转账结算方式: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将款项直接汇至对方单位账户。
六、因实际报销支付过程中,存在《公务卡报销汇总表》(财务处报销柜面领取)数据错误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在报销时请提供POS小票(POS小票有助于支付时查询消费记录),然后准确填写公务卡报销汇总表,准确填写消费记录,按照实际支付次数填写消费记录。(注:例如第一次购买火车票,第二次再次购买火车票,实际支付次数为两次,应该分开填写两次,而不是填写两次支付合计数)
七、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确因特殊情况未使用公务卡的,需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才能报销,报销款项转入个人工资卡账户。
八、因时间过长,会导致银行消费数据信息丢失而无法支付,故使用公务卡之后,请及时到财务处进行报销。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九、淘宝等网上购物请选用公务卡支付。
财务处
2018-5-15
附件1
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库〔2012〕303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和我省《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1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省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试点以来,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单位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结算效率和公务支出透明度,完善公务支付手段,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省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细则。各部门、各单位应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指导,重点明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管理政策培训,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同时要加强宣传,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同时,同步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省财政厅将配合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以及违规提现等问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2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序号 | 科目编码 | 结算项目 | 备 注 |
| 类 | 款 | | |
1 | 302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 | 302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3 | 302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4 | 302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5 | 302 | 05 | 水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
6 | 302 | 06 | 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
7 | 302 | 07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8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9 | 302 | 11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10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1 | 302 | 14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2 | 302 | 15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3 | 302 | 16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4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5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
16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7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