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财〔2025〕9号)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并于1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见附件)PDF扫描件发送至1115289708@qq.com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月18日
附件:“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docx